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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法院: 锲而不舍化纠纷 上访难案终调解
作者:王宏坚 范醒毅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6:26 文章出处:


法官实地勘验现场


????“纠纷解决了,心里踏实了,干活都麻利多了,谢谢龙圩法院的法官为我们农民解决纠纷”,“我们公司对法院锲而不舍的调解精神感动,该起纠纷完满解决,既避免了我们企业的累讼,又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4日,原告谢桂发及被告龙光高速公路公司和山东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代理人到法院领取调解书时,由衷地说道。

????原来,原告谢桂发是龙圩区新地镇的农民,他在2006年4月20日起在新地镇洞心村承包坦上五组和六组的?梨冲、四者冲水田种植砂糖桔。2010年4月,被告龙光高速公路公司作为贵梧高速公路投资方,将该公路第一合同段发包给另一被告山东公路建设公司承包,由山东公司负责施工。原告认为高速公路公司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擅自堵塞原告所承包果园的排水通道,致大量施工黄土随雨水回流覆盖、浸泡原告所承包的果园,致使果园内种植的560棵砂糖橘全部枯死,并在原告找被告协商解决时被有关人员持木棍殴打致伤。

????原告谢桂发遂起诉至龙圩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其果园损失25万元,并保留要求公司赔偿其人身损害损失。被告则始终不予认可。诉讼过程中,谢桂发及其亲友,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追究高速公路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信访。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彻底点燃,龙圩区政法委高度重视,专门召集龙圩区法院张勇院长、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关坚及辖区工业园区法庭庭长,与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召开案件分析会,对案件的发生原因、形态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全方面的研判、评估。区政法委要求法院做好维稳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该案件。

????龙圩区法院张勇院长对该案件作出指示,要求承办法庭要全力以赴化解该起案件,防止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根据张院长的指示,该庭王庭长马上率合议庭人员到讼争的果园进行实地勘察,并告诫各方当事人保持冷静理智,要相信法院会秉公处理,以身试法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所在地村干部到场,认真对讼争的果园进行实地勘察,并在每个办案程序中做到公正、高效、快捷。合议庭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该起案件要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必须着重对案件的当事人开展认真细致地调解工作。经过几番调解―反悔―再调解―又反悔之后,承办法官不烦不弃,凭借着频繁往返原、被告住处十几次,用耐心和超强的沟通技巧,最终促使双方于2015年12月29日达成了和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被告山东公路建设公司自愿补偿3万元给原告谢桂发作为其果园的补偿款。谢桂发亦自愿出具承诺书,接受被告支付的2万元补偿款后,不再就其人身损害事件追究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

????1月4日,双方当事人领取调解书露出欣慰的笑容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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