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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法院倾情化解股权转让纠纷助力园区发展
作者:王宏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0:17 文章出处:

龙圩区法院倾情化解股权转让纠纷助力园区发展

作者:王宏坚  发布时间:2015-12-17 10:17:18





   12月15日,当原告王某凯、王某良与被告新源公司及案件第三人朱某峰三方握手言和时,一起长达两年多、涉案标的达447多万元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龙圩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法官的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式也赢得了三方当事人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称赞。

   2010年5月,原告王某凯、王某良与第三人朱某锋共同合伙出资筹建梧州市铜晟金属有限公司,经营无氧铜杆的生产和销售,并落户在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内。由于经营的原因,2013年8月14日,原告、第三人与被告新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总价款1450万元将铜晟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被告。合同签订后,被告先后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1003万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由于三个股东间迟迟未能商定应转至哪一个共同指定的账户内,致使被告不能按期支付。

   今年10月10日,原告王某凯、王某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将属于其股份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其二人。而在该案在提起诉讼前,第三人朱某锋曾以其父亲名义向园区管委会施加压力,要求管委会处理把属其儿子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其儿子,否则其要到有关部门上访。由于三个股东来自不同的省份,且股东互相不配合不愿一起协商,管委会因此无法召集齐全三股东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第三人的父亲便多次上书向市委、市政府投诉管委会及工业园区投资环境的不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涉案标的大,案件的法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内首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不但关系到外地投资商的合法权益,也涉及到园区企业正常生产的秩序和园区的稳定,稍处理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绝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事。案件承办法官本着为大局着想,为园区、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多次通过上面拜访、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耐心向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达各方要求,想方设法说服调解,希望各方能互谅互让,共同发展。但由于该案的当事人不配合且住所地相隔千里,无法及时召集各股东与被告调解,使案件处理缓慢,园区管委会曾担心会影响工业园区的投资进展。承办法官积极通过寻求外省兄弟法院的帮助及配合,几经周折,终于在12月15日上午召集到三个股东与被告到法院来进行调解。最后,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通过辨法析理,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诚信、自愿、互让的基础上握手言和。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该院所在辖区的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的快速发展需要、构建和谐投资环境及企业发展环境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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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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